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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6-01666 | |
| 發文字號:黎政函〔2026〕4號 | 發文時間:2026-01-16 |
| 發文機關:黎城縣人民政府 | 主題詞: |
| 標題:黎城縣人民政府關于確定黎城縣烈士陵園為縣級烈士紀念設施的批復 | |
| 主題分類:綜合政務 | 發布日期:2026-01-16 |
黎城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你局《關于確定黎城縣烈士陵園為縣級烈士紀念設施的請示》(黎退役軍人發〔2026〕1號)已收悉。經縣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將黎城縣烈士陵園確定為縣級烈士紀念設施。
請你單位嚴格按照《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做好縣烈士陵園日常保護和管理工作,切實提高利用效能,充分發揮傳承紅色基因、緬懷革命先烈、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作用。
黎城縣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